住建部:监理资质与注册人员脱钩;大调整工程造价资质,发改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质;
来源: | 作者:sdhuashen | 发布时间: 1697天前 | 64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关于资质、资格管理不断有重磅举措出台征求意见。6月份发布的《施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企业注册人员的要求,7月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监理资质要逐渐与注册人员数量分离;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率先取消企业资质。在取消资质门槛之后,资信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发改委:取消工程咨询企业资质    

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从工程咨询业务范围中去除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也从咨询业务范围中去除或表示工程咨询行业或将首先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也表示发改委与住建部在管理职能上要逐步厘清。



《办法》对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和专业划分作出规定,业务分为四大类,分别是: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咨询);(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内容;(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咨询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

2017年1月的征求意见稿中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以下七项内容:(一)规划咨询:编制各类发展建设规划;(二)项目前期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三)评估咨询:对上述(一)、(二)项内容以及初步设计等的评估咨询,以及项目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等;(四)工程设计;(五)招标代理;(六)工程(设备)监理;(七)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组织实施进行管理。

两相比较,取消了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和工程监理等由住建部管理并发放资质许可的业务内容。

其次,在原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在认定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而专业被划分有三十三个之多。要取得资质需要业绩、技术水平、装备、人员、管理等条件。此次专业划分减为22个,未再提资质要求。

第三,提出在咨询成果文件上除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印章外,首次提出要加盖主持该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本人执业专用章

第四,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颁发。中咨协还负责工程咨询单位的执业检查

新办法提出工程咨询单位的资信评价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具体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行业公认、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可以在自愿接受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的指导监督下,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工作。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每年对自愿申请承担资信评价工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后选择确认一家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此意味着此前“唯一”的行业协会将会逐渐“多元化”。

发改委的这个文件,内涵相当丰富。研究下来似乎包含了多方面的意思:1.取消了企业资质管理;2.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不再属于工程咨询业 3.用资信评价代替资质管理,但明确资信区别于资质,并不具有市场准入的强制性。4.弱化了过去具有“唯一性”的行业协会的作用。

取消企业资质,强调个人资质”无疑是今年建筑及通信工程类的改革着力点。人证合一是未来建筑和通信工程等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来的竞争会从企业的资质竞争转变为人才的竞争,其实就是持证执业人才数量的竞争。这会让真正有能力、有资格的员工愈加受重视,让“有证又能干”的专业人才迎来新的春天。


住建部:责任建筑师将成为监理的“甲方”

 监理企业资质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 

       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对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作出部署。虽然“建筑师负责制”制度到目前还只是“半只未落地的靴子”,其中提到:适应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的改革要求,结合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试点由建筑师委托工程监理实施驻场质量技术监督。监理从建设方的“乙方”变为责任建筑师的“乙方”。

     意见还提出加快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健全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意味着在施工企业资质之后,监理资质也将不再与注册人员相挂钩。


住建部:大调整工程造价企业资质,9月1日起实施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取消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2.造价员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文件;

  4.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发票;

  5.财务审计报告。


简化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

  1.股东出资协议;

  2.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

  3.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专职专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人事存档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发票;

  6.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