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是怎样的?
来源: | 作者:sdhuashen | 发布时间: 1387天前 | 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在单位工程或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按照合同约定与施工单位(发包人)进行工程总价决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竣工结算详细规定:

  1、发包人批准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价格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应在28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数据进行核实,并提出确认或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办理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已完成的工程交付发包人。

  3、如果雇主未能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格没有正当理由后28天内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应当支付利息的项目价格拖欠的贷款利率承包商的同期银行29日一天,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28日内仍未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如果用人单位仍未支付后56天内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承包商可能同意雇主折扣项目,或承包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项目,和承包商应优先赔偿折扣或项目的拍卖价格。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批准的雇主、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导致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项目结算价格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发生争议的,按照争议协议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完成的项目仅需一次性结算。跨年度项目,年底结算一次,未完成的项目结转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每年结算总额。